温泉旅游地产中“温泉入户”的尴尬

发表时间:2021-5-20 16:31:08 阅读:595



在温泉旅游地产销售中,“温泉入户”成为地产新卖点,带动地产的升值,受到市场追捧。

有关专家提醒,温泉入户效果及后续遗留问题,不得不防。

按法规,温泉的属有偿使用,开发商需要向国土部门缴纳相关的费用。有些开发商可能借温泉打出广告效应,而实际上无温泉有偿使用权。

另一方面,温泉供应、管网等系统,由于有其特殊性,若其设计不完善,需要先放掉数吨“冷泉”,才能出“温泉”,则住户利益受损。

由于温泉富含多种矿物质具有疗养效果,需要用合适的方式浸泡温泉,才能产生疗养效果,温泉入户,若采用淋浴方式,则是一种极大浪费,无法充分发挥温泉的效用。因此,业内人士对“温泉入户”的做法颇为反感。政策方面,也易因此遭受“寒流”。在北京、福州、辽宁兴宁、山东青岛、南京等地都出台规定,对“温泉入户”的地产项目不予以审批。

单纯依靠规模、资源等因素吸引消费者的温泉地产将会成为历史。而多元化,注意目标消费者体验的温泉项目,将是温泉发展的方向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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